壹、成立宗旨 促進文化教育、推廣科技、公益性事業及活動
貳、業務範圍 一、設置獎助學金獎勵學生向學。 二、贊助或協辦各項教育、藝文及有關公益活動與社團。 三、推動高科技教育與人才培育。 四、獎勵傑出、有創意的人才及參與各項競賽表現優秀者。 五、損贈圖書或教育相關器材給學校。 六、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教育事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