晶豪科技,ESM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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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
1

發言日期

112/12/27

發言時間

10:54:09

發言人

吳鴻基

發言人職稱

特別助理

發言人電話

03-5781-970

主旨

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指示澄清媒體報導

符合條款

第51款

事實發生日

112/12/27

說明

1.事實發生日:112/12/27 2.公司名稱: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 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 5.傳播媒體名稱:經濟日報 6.報導內容:有關晶豪科違約金回沖逾5億之相關報導 7.發生緣由: 本公司財務資訊敬請參閱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 8.因應措施: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
本頁為本公司依相關規定辦理之資訊揭露內容,並同步發布於公開資訊觀測站

如本頁內容有修正或更新,將同步公告最新資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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