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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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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日期 |
115/09/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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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時間 |
14:36: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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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人 |
吳鴻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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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人職稱 |
特別助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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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人電話 |
03-5781-9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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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 |
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完成訂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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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
第 51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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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發生日 |
115/09/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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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 |
1.事實發生日:115/09/10 2.公司名稱: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 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 5.發生緣由: 依本公司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」訂定轉換價格。 6.因應措施:無 7.其他應敘明事項(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,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): (1)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案,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15年6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5947號函同意申報生效。 (2)本轉換公司債以115年9月10日為轉換價格訂價基準日,依規定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訂為每股新臺幣308.0元,轉換溢價率102.44%。 |